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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45章 跟德国人的装备交接(一) (2/2)

“文物搜刮团队”,以国家机器的形式对这些国家的财富展开系统性、毁灭性的掠夺,不仅夺走了海量黄金储备,更洗劫了无数承载历史与艺术价值的古董。

而在这些被掠夺的古董中,有大量是这些欧洲国家在近代史上通过殖民侵略、非法贸易、文化掠夺等手段从中国获取的珍贵文物,形成了

“二次掠夺”

的残酷事实,给中国文化遗产与被占领国的经济、文化均造成了不可逆转的双重创伤。

在黄金掠夺层面,根据战后同盟国成立的

“纳粹掠夺财产调查委员会”

及各国央行解密档案统计,纳粹从上述七国掠夺的黄金总量保守估计超过

1500

吨,这一数字相当于当时全球官方黄金储备总量的近十分之一。

其中,法国作为欧洲传统经济强国,成为黄金损失最严重的国家。纳粹在占领法国后,不仅强制要求法国支付高达

7050

亿法郎的

“占领费”,还直接控制法国国家银行,将其中存储的

580

吨黄金分批运往德国柏林,这些黄金中既包含法国本土多年积累的战略储备,也有法国在殖民时期从非洲、亚洲殖民地搜刮的黄金资产。

比利时的黄金掠夺同样触目惊心,比利时国家银行在战前储备了约

400

吨黄金,为躲避战火,其中

300

吨被紧急转移至法国法兰西银行保管,然而随着德国入侵法国,这

300

吨黄金被纳粹通过与维希政权的

“谈判”

强行接管,最终全部流入纳粹德国的国库。

荷兰国家银行的

280

吨黄金则在德军占领阿姆斯特丹后被直接查封,这些黄金大多来自荷兰东印度公司(今印度尼西亚等地区)的殖民掠夺所得,是荷兰近代经济繁荣的重要资本,却被纳粹用于购买瑞典的铁矿石、瑞士的精密仪器等战争物资,成为支撑其侵略战争的

“血液”。

波兰在战争初期虽奋力抵抗,但仅一个月便被德国占领,其国家银行存储的

80

吨黄金在转移至罗马尼亚的途中被纳粹情报部门截获,这些黄金中包含大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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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纪波兰从东欧贸易中积累的财富。

而挪威、丹麦、卢森堡三个小国虽黄金储备规模较小,却也未能逃脱掠夺:挪威每年需将财政收入的

75%

作为

“赔款”

交给德国,其中包含约

45

吨黄金。

丹麦被要求每年向德国供应

10

万吨肉制品,同时被掠夺

30

吨黄金;卢森堡作为欧洲内陆小国,其国家银行仅有的

25

吨黄金被纳粹全部搜刮,导致战后该国经济陷入长期停滞。